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管理办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了解社会发展,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因有些实践教学开展离开校园外出实践所以在管理、安全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中的校外实践教学保证实践教学开展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实践教学外出实践活动是附属于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具体是指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而离开校园日常活动区域,开展相关参观调研、访学见习、实训等一系列活动。原则章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采取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若采取校外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主体责任人为教研室主任,带队或指导教师应为该班级的课程任课教师。

第二条 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教研室主任责任与任

1.每学期开学初任课教师将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计划报教研主任,教研室主任将其并入教研室总体教学计划提交学院审核,计划包括课程名称、课时、时间等,并统筹、组织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的开展

2.任课教师起草外出实践活动方案提交申请,报教研室主任审核由教研室主任上报学工作主管副院长审批报备

3.教研室主任督促带/指导教师落实对学生进行外出实践活动的安全及注意事项教育

4.教研室主任收集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的文字、数据、图片记录和总结,期末撰写教研室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总结,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5.具体落实带队或指导教师。

6.落实如用车、用餐等具体事宜。

二、带队/指导教师责任

1.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将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计划报教研主任,计划包括课程名称、课时、时间、次数等

2.具体负责起草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申请和方案,并报教研室主任审核,方案内容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活动开展的具体要求、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具体落实与接待企业或单位的沟通与联络

3.具体负责对学生进行行前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

4.负责收集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的文字、数据、图片记录,形成总结材料并报教研室主任

第三条 实践教学实施

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的开展应该明确教学目的,教学性质,教学过程、充分利用拟开展活动的场所或单位的硬件及软件优势,采取观摩、实操、讨论、咨询等多种教学方式来提高学生对于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的认知,从而实现教学目的。活动开展前,应上交活动计划或方案,活动开展结束后,学生应上交相关活动总结、体会、作品等材料,具体内容视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安排而定

第四条 安全保障

一、参加课程教学校外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与所在教研室签订《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其内容应包含学生对于遵守法纪、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已参加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承诺。安全责任承诺书需留存教研室二年备查。

在活动开展前,带队任课教师需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具体可以主题班会、会议、约谈等形式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活动应进行拍照或摄像存档,并填写《课程内外出实践活动安全教育登记表》留存备查。

二、活动地点位于市区,且距离在5公里以内的,优先选择城市公交系统。公交未能覆盖的地点,或距离在5公里以上的,则必须租用合法营运的车辆前往。原则上活动应在白天进行,且返回至学校的时间不应晚于当天19:00。

三、参加校外实践活动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活动期间,禁止一切湖泊、水库、河流的游泳行为。

五、必须保证食品安全,应选择有卫生合格资质,合法经营的食品销售单位进行用餐。

第五条 活动开展申请流程

一、教研室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及活动方案。

二、实践教学计划及活动方案审核通过后呈学院教学主管副院长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落实具体安全教育、用车、用餐等事宜。

四、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相应责任书。

五、活动结束后,收集相关总结、体会、作品、照片并在课堂进行实践教学交流,扩大实践教学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第六条 教师工作量核定

教师带队组织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不另进行课时算,按原有课程课时核算。

第七条 实践教学活动经费

学院设立思政课实践教学专项经费按照学校报销制度报销。

第八条 其它

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方向)专业学生实习实践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教学外出实践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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