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荣获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21-03-09    浏览次数:

第111个国际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荣获自治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授予的“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我院党委副书记张艳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团队代表进行了经验交流,展现了教研室女教师巾帼不让须眉的靓丽风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共有13人,其中12人为女性,女教师占比高达92%。她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教学宗旨。尤其是在疫情常态化的今天,她们更表现出了责任担当和较高的团队素养。该团队五年来屡获佳绩,收获了不少集体荣誉。团队在张艳副书记的带领下,积极打造“党建+教学+社团+科研”四维育人模式。团队成员积极承担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通过开展“弘扬抗疫精神争做时代新人”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辩论赛、“凌云学社”抗疫主题宣讲等实践活动,将抗疫精神有效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实践中,推出“弘扬抗疫精神,做有志青年”系列微党课和“学生党员朋辈教育工程”班级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通组织育人、实践育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有机融合的“最后一公里”。这种育人模式已经推广到学院各个教研室和党支部的实践育人当中,其实践研究成果在2020年12月21日《中国教育报》上发表报道,社会反响很好。

未来教研室全体成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巾帼之志、担育人之责,以用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文字/刘成龙 责编/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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