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认真做好2018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和学科优势,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
二、项目分类
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和应用研究。每类研究均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基础研究项目要求在3年内完成;综合研究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项目推荐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三、选题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来确定选题,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范围选题或自拟题目。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综合研究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形成的调研报告应对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
四、申报条件
1.凡在我校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2.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重点项目必须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青年项目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要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5月15日后出生);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5.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6.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五、具体事项
1.我校主要教学、科研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保证一定的项目申报数量,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活页》一式6份;(2)电子版的《申请书》《活页》;(3)本单位科研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版。
3.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宁夏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skghb.nxnews.cn)。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后,报送我处。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4.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5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小娟 任迎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办公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805
E-mail:kjc_shk@nxu.edu.cn
附件:1、申报汇总表
2、2018年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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