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宁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学院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等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
3、学院复试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组成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主动说明并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4、学院复试面试采用现场录像。
三、复试工作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一)专业课笔试。所有专业均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学院按宁夏大学初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命制,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学院妥善保管。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
(二)专业课面试。面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并制定相应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四)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
(四)复试成绩报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各环节成绩总分值为百分制,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总成绩由1专业课笔试2专业课面试3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的成绩加权后组成。
(五)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最后的录取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录取总成绩按一级学科统一排序,由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政审及其它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配合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受理投诉和申诉后将及时上报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以确保今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学校纪检部门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0951-2061117),邮箱:isc@nxu.edu.cn;研究生院投诉电话(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马克思主义学院投诉电话(0951—2061980),邮箱:zhaoqin-006@126.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