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

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和《宁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宁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安排》等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要求

(一)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科学组织复试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二)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确保复试每个环节有章可循、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三)确保科学选拔人才、客观评价。各学科应根据学科特色科学制定复试方案,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潜力等方面的考核。严格复试考核标准,考核成绩实行量化评定,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基本要求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内容

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三部分内容。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综合素质能力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复试组织

    考生资格审查:书院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同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一)专业课笔试

    所有专业均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学院按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命制,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学院妥善保管。笔试总分为:100分。

    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具,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生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开考前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考生的手机,考试结束后再还给考生。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超过开考时间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笔试过程全程录像。

    (二)专业课面试

    专业课面试。面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并制定相应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成绩分值及权重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五)录取总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为总成绩,由学校依据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0.6+复试成绩*0.4。(注:初试科目满分若为5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2024412日上午9:3011:30

    地点: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兰山一教b103

  2. 专业面试:2024412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4-8

    候考室:马克思主义学院4-4 4-6

  3. 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2024412日下午15:00开始

    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B406

    候考室:马克思主义学院B407

    五、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监督小组上报学校。

    (五)研究生院投诉电话(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马克思主义学院投诉电话(09512061980),邮箱:91094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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