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09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 改革自评表


验收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活动。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R达标

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达标

未达标



3.机构和人员规模

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R达标

未达标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R达标

未达标



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不超过 6 个。

R达标

未达标



4.除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工作人员外未设其他职务。

R达标

未达标



5.学生会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达标

未达标



6.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科生最近 1 个学期/最近 1 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达标

未达标



7.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由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

R达标

未达标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R达标

未达标



10.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公开、公平、公正选举产生。

R达标

未达标



11.学院学生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R达标

未达标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和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达标

未达标



13.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达标

未达标



14.学院学生会的建设纳入了学院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院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达标

未达标



15.明确学院学生会聘任1名学院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

R达标

未达标




16.学生对学院学生会整体工作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7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60%及以上为达标,以下为不达标

R达标

未达标



17.学生对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14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60%及以上为达标,以下为不达标

R达标

未达标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一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薛可可

共青团员

2018级

3/86

1. 原政法学院组织部负责人

2. 马克思主义学院生活部负责人

2

岳梦媛

共青团员

2018

26/86

1.原政法学院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2.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3

黄佳欣

共青团员

2018级

24/86

1. 原政法学院外联部负责人

2. 2018级思政二班副

4

刘卓圆

共青团员

2019级

12/80

1. 原政法学院纪检部干事

2. 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部负责人

5

张华倩

共青团员

2019级

17/80

1. 原政法学院办公室干事

2. 马克思主义生活权益部负责人

6

哈昕

共青团员

2019级

5/80

1.原政法学院文艺部干事    2.马克思主义学院文艺部负责人

7

任佳乐

共青团员

2019级

8/80

1. 原政法学院生活部干事

2. 马克思主义学院生活权益部主要负责人

8

成苗

共青团员

2019级

28/80

1、 原政法学院办公室干事

2、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部负责人

9

马仟

共青团员

2019级

11/80

体育部主要负责人

10

杨天硕

共青团员

2019级

32/80

 

体育部负责人

11

易健

共青团员

2019级

15/80

学科部主要负责人

12

秦琪琪

共青团员

2019级

31/80

文艺部负责人

13

郭雪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生活权益部干事

14

李成梅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部干事

15

马玲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部干事

16

孙姝源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部干事

17

马悦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部干事

18

毛雨昕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生活权益部干事

19

哈琴

共青团员

2020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干事

20

丁学峰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干事

21

张学毓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部干事

22

古雪平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部干事

23

梁琦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部干事

24

田思茹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干事

25

任燕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生活权益部干事

26

阿依努热木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艺部干事

27

吴小慧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艺部干事

28

虎如琴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艺部干事

29

刘祎曼

共青团员

2020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艺部干事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七日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和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经院党总支、校团委同意,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团委学生委员会共设委员25名,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学生自荐、各团支部、各班反复酝酿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严格审核,并报院党总支同意,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

三、凡参加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均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第一届团委学生委员会共设委员25名。按照差额选举办法,委员候选人确定29名,差额4名。

五、大会选举时到会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三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代表必须亲自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正式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赞成的,不作任何标记;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左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划“△”;另选他人的,将另选人姓名写在后边空栏内。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选举时,划写选票要用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七、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若干名,由各代表团从非候选人代表中推选,经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工作人员担任。

八、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如果得到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最后一个应选名额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则应对得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补选,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到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在剩余候选人中按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行补选,但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接近应选名额即相差12时,可不再进行补选。

十、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宣布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当选委员名单按得票数多少排列。

十一、 本选举办法经学代会预备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工作如遇特殊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后执行。

十二、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属大会筹备小组。

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小组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七


  五、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领导下,为把学生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经报校团委批准,决定于 2020 年 10 月 17日召开我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为了确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经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学院党总支书记沈岩东同志为组长,副书记张艳、李东宁为副书记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进行了大会文件、代表资格审查、会务、宣传、联络等方面的筹备。

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为 69 人,且正式代表均有各班级团支部民主选举产生,约占本院正式注册全日制学生总人数21.1%,其中男生 18 人,占比 26.09%,女生 51 人,占73.91%,男女代表比例与全院学生性别构成比例大致相当。

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早 8 时 30 分开始预备会议,全部代表到齐并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名单、大会议程,听取了大会筹备工作报告;早 9 时至 10 时 30分完成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以及分组讨论,讨论共青团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机构设置以及共青团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早 10 时 30 分至 12 时完成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大会的选举办法、监票及计票工作总负责人、监票和计票负责人名单并在此基础上依照大会选举办法差额选举产生共青团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六、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我院第一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69名,占学院正式注册全日制学生总数的21.1%。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依据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坚持代表条件,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班级会议选举产生的。选举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充分体现了广大同学的意志。

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思想端正,学习认真刻苦,能够遵守学生手册,热心学生工作。他们中有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群众威信高的普通学生:也有尽职尽责、各方面表现十分出色的学生党员、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能够代表全院广大同学的利益和愿望,深得广大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69名正式代表中,女代表51人,占代表总数的7.91%9:党员代表6人,占代表总数的87%;少数民族代表37人,古代表总数的53.62%。 这些代表来自学院各个团支部、班级,能够代表全院同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经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认真审查,69名代表均符合条件,代表的产生均符合选举程序,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七、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院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四条 院学生会干部评议会由学生代表、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五条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六条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第七条 全体学生干部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九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八、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院党总支密切关注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视察、监督学生会工作,严格干部选用标准,明确干部选用条件,确保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学院党总支将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为提高学生干部政治素养,端正学生干部政治立场,学校党总支定期与学生干部代表进行座谈,鼓励学生干部发挥好学校和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九、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组织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

学院团委(副)书记

丁颖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薛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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