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一、学科简介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995年开始招生,属法学门类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可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本学科已形成相对稳定的特色研究方向、产出了一批标志性研究成果,建设了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和师资队伍。本学科专业现有硕士导师4人,均为教授职称。现设思想政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二个研究方向。本学科专业教师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社科项目以及其它各类项目9项。在《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20余篇。本学科专业设有资料中心,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图书和期刊齐全。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培养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仰,毕业后能成为本专业的科学研究,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政部门工作的较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心理素质的专门人才。
1、比较熟练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涵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可靠接班人。
2、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素质,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掌握的专业知识基础上从事理论教学及其它思想政治工作,能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研究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具有独立思考的严谨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具有精细而有效的思考能力与写作能力,对自然社会和人文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文化有足够的理解和包容能力,具有了解关切道德和伦理问题的能力。
3、了解相关、相近学科的有关知识,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运用该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交际能力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三、培养方式
基于本学科性质特别是实践发展要求,本专业将遵循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既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紧密协调的方式,通过全面系统的讲授课程与自学相结合、启发与引导相结合、广泛深入研究与自由平等研讨交流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引导并促进研究生形成思考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积极建设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营造创新氛围,调动研究生的自觉主动学习、研究热情,并严格考核制度,规范奖励和淘汰机制,使培养方式具有激发活力和催人奋进的作用。在条件成熟时,坚定地实施与外地兄弟院校联合培养的方式,使培养方式灵活多样,富有生机。
四、学习年限
本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
五、研究方向
方向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该研究方向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在熟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政治工作历程中形成的基本理论、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践发展要求,积极主动并创造性地借鉴国外在政治思想、伦理教育、心理教育等方面的丰富材料和研究成果,充实、发展、提高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内容,提高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生活。
2、思想道德教育研究
该研究方向以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在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总结的一系列道德思想、行为规范及准则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当代社会转型时期所释放出来的各种复杂的思想道德现象,积极参考、借鉴、吸收国外在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社会学、教育学、政治学等方面的成果,努力充实、丰富、发展我国思想道德教育的理论内容,不断完善和提高我国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一)课程设置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类别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共同必修课、研究方向课和选修课四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共同必修课、研究方向课为学位课,选修课为非学位课。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详见《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二)学分计算
17学时计1学分,补修课不计学分。
本专业要求研究生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34--35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为27--28学分(学位课课程不少于20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为4学分,创新能力3学分。
1、课程学分(27--28学分)
(1)学位课课程(20学分)
①公共必修课(共8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4学时,2学分)
第一外国语(102学时,6学分)
②专业共同必修课(共6学分)
③研究方向课(共6学分)
(2)非学位课课程(7--8学分)
①任选一门非学位课程(1—2学分)
1)自然辩证法概论(17学时,1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34学时,2学分)
②其他非学位课程
本专业其他非学位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详见《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跨学科、专业和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3--4门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2、必修环节(4学分)
(1)教学实践或专业实习(2学分)
教学实践与专业实习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要求在专业教师指导下进行教学实践或专业实习,每位硕士研究生都必须参加,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并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对于进行专业实习的该单位要出具相应的书面鉴定,其评价材料是申请学位的必备材料之一。
(2)文献综述、开题报告(1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阅读文献要根据课题研究方向和具体的研究领域进行,参考文献不得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4000字;开题报告应与研究生专业方向相符。
(3)学术报告(1学分)
在学期间,必须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并由本人手工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
3、创新能力(3学分)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3学分:
(1)主持或参加研究生创新项目;
(2)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本人署名第一位);
(3)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学术竞赛奖。
以上各项署名单位必须为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否则不予认可。
(三)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政治理论课亦可以采取课程论文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可以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决定。
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75分以上(含75分),非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60分以上(含60分)。
七、中期考核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为一年半,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实行分流制。具体办法见《宁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本专业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课题的全面训练,是硕士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也是硕士生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硕士生应保证至少有一年以上的时间进行论文设计、写作工作。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包括:
1、论文选题。硕士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大量阅读国内外文献资料,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条件下,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对选题要仔细斟酌,确定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理论价值或现实意义,同时尽量与国家和自治区的科研任务相结合,或参加导师申报的科研课题,使论文选题具有先进性、开拓性、前瞻性和价值性。
2、论文开题。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要在每年三月中旬举行开题报告会,在导师组全体成员的参加下,广泛听取导师意见,对选题进行论证、修改、补充,使学位论文在起点上有可靠的质量保证。开题报告要说明选题的来源、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主要参考文献。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在导师主持下进行。
3、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阶段报告,论文在开题报告会半年后进行,要求硕士生对论文进展情况和所取得的阶段成果作出小结。学位论文最终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4、评阅及答辩。学位论文字数不低于三万字,论文写作完成后按有关程序组织评阅、答辩,时间在第三学年的第二学期。
九、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1、硕士生读研期间必须外出访学一次,既搜集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资料,又可扩大眼界,增长见识。
2、在条件许可时,组织硕士生到其它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专业交流,取长补短。同时,到企业、农村进行实地考察,在实践中学习。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本专业硕士生在学习年限内全部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并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者,准予毕业;符合毕业条件且通过宁夏大学学位英语考试者可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攻读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一览表
|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教学方式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院
|
学位课
| 公共必修课
| X000B00A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4
| 2
| 1
| 讲授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X000B00A004
| 第一外国语
| 102
| 6
| 1、2
| 讲授
| 考试
| 外国语学院
|
专业共同必修课
| X0305B05B001
| 政治学原理
| 51
| 3
| 1
| 讲授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X0305B05B002
| 伦理学原理
| 51
| 3
| 2
| 讲授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研究方向课
| 方向一
| X0305B05C001
|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51
| 3
| 2
| 讲授、讨论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X0305B05C002
|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
| 51
| 3
| 1
| 讲授、讨论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方向二
| X0305B05C003
| 德育原理
| 51
| 3
| 2
| 讲授、讨论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X0305B05C004
| 德性培育心理学
| 51
| 3
| 1
| 讲授、讨论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非学位课
| 任选一门
| F0000B00D001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34
| 2
| 2
| 讲授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选修课
| F0305B05D002
| 西方政治思想史
| 17
| 1
| 1
| 讲授、讨论
| 论文或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F0305B05D003
| 心理学基础
| 17
| 1
| 1
| 讲授、讨论
| 论文或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F0305B05D004
| 市场经济与思想政治教育
| 17
| 1
| 2
| 讲授、讨论
| 论文或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F0305B05D005
| 教育学原理
| 17
| 1
| 3
| 讲授、讨论
| 论文或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F0305B05D006
| 思想政治教育史
| 17
| 1
| 3
| 讲授、讨论
| 论文或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F0305B05D007
| 西方伦理名著解读
| 17
| 1
| 2
| 讲授、讨论
| 论文或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F0305B05D008
| 思想政治工作学
| 17
| 1
| 2
| 讲授、讨论
| 论文或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全学期按17周计算;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应控制在34-35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得少于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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