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03    浏览次数: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20208月修订)和《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学生处〔20213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规定及要求,结合具体的人才培养方案,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公布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考核细则,并负责学院转专业具体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转专业各环节工作按照学校要求顺利进行。

考核小组人员构成名单:

组 长:范映渊

副组长:沈岩东 张艳 马越 

成 员:李东宁 钱容德 刘翔未 林冬子 丁颖

二、转出学生的要求和条件

凡我院全日制在校2020级各专业本科生,符合《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条件,各方面表现良好,对我校文史类相关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成绩优异、思想上进、学习踏实、身心健康者均可申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出: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

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4.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三、转入学生的要求和条件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2020级以文史类参加高考的本科生,各方面表现良好,对我院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成绩优异、思想上进、学习踏实、身心健康者均可申请。

参加我院接收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原专业为学校按一本分数线招收的文科专业;

3.转专业申请已获学生原所在学院批准;

4.思想品德优秀,未受过纪律处分。

5.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四、接收名额

2021年,我院拟接收10名转专业学生

五、参加考核的学生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同时提交《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经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原专业学习已考核过的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原学院公章)及学校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

六、材料初审

我院对拟转专业大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真实者,将取消复试资格,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确定取得复试资格初选名单。

七、复试

1、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如低于60分,将不予接收。

2、原专业学习成绩以原学院提供的成绩单为准,课程全部通过即可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主要考核内容有:考查学生转专业的动机以及学习态度,今后在转入专业的学习计划、将来从事转入专业的意愿和志向;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素养;考查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师范生要求是否有初步了解;是否具有一定表达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是否具有一定知识基础。由我院考核小组进行综合面试,各小组成员独立打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

4、最终将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往低的顺序确定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后,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至学生处,最终以学生处审核公布的结果为准。

八、其他注意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51-2061540

九、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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